目前電線纜電行業發展的真實情況如何?到底存在哪些質量問題?無良廠家慣用伎倆又有哪些?讓我們一起來扒一扒。
(一)生產“偷工減料”產品
一是電線電纜導體偷工減料。電線電纜主要原材料是銅材,在一些單獨的供貨項目和部分市場上,仍有部分不法廠家將導體截面做成合格產品標稱截面的八到九折,或專門生產兩頭合格、中間偷工減料的產品以規避抽檢,相應的導體電阻也就比合格產品大了很多。在使用的過程中,容易出現過載發熱引起短路的供電故障,進而引發火災事故。同時,不合格產品材料成本要比合格產品低很多,不法廠家就以低價的不合格產品去沖擊合格產品的市場空間。
二是電線電纜絕緣及護套材料偷工減料。部分不法廠家用普通的無鹵低煙材料冒充B1級、B2級阻燃的材料進行生產。B1級、B2級阻燃原材料價格比普通無鹵低煙材料貴將近二到三倍,假冒產品的成本比合格的B1級、B2級阻燃產品低近5%-10%,產品也達不到設計要求的燃燒滴落物/微粒等級、煙氣毒性等級、腐蝕性等級、火焰蔓延和熱釋放的指標要求;部分不法廠家的無鹵低煙電線,還有部分低壓電纜要求輻照絕緣的,根本就沒經過輻照,絕緣性能與熱延伸都不合格的,就直接做成成品推向市場;另外,部分不法廠家的低壓交聯電纜,絕緣擠出后沒有經過交聯工序,絕緣性能與熱延伸都不合格,就直接做成成品推向市場。
三是耐火電纜的耐火材料偷工減料。耐火電纜特別是R系列軟導體的電線電纜,按照正常的搭蓋率,繞包兩層云母帶才能通得過燃燒性能試驗要求,部分不法廠家只繞包一層云母帶,是無法達到合格產品的燃燒性能試驗要求的,一旦發生火災,影響消防報警和消防控制系統,后果將不堪設想。
(二)原材料以次充好
不法廠家生產劣質電線電纜時,絕緣層以次充好,用再生料替代合格料,絕緣層減“量”,特種電纜無“特種功能”,芯材材質不合格,芯材截面縮水等伎倆,實現非法獲利。這樣生產出來的電線電纜機械強度低、耐老化性能和電氣絕緣性能差,直接導致電線電纜容易出現短路和漏電現象,降低使用壽命。同時,絕緣性能、護套老化性能的不合格,極易在使用過程中造成漏電危險,威脅人身安全。
(三)檢驗檢測貓膩
作為檢測電線電纜合格與否的第三方機構,在檢測制度設計上具有自己規范,讓一些不法廠家鉆空子,采用送檢與供物“雙重標準”,以小樣代替批量抽樣,以次要檢測項目代替主要檢測項目,甚至檢測報告作假等手段,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。
因質量監督檢驗機構,只對送檢來樣的檢測結果負責,沒有送檢的產品是否合格,則由線纜生產企業和線纜使用單位“說了算”?!叭绾尾拍苣玫胶细竦臋z驗報告”時,部分檢驗機構會告訴你“這要看你的送檢樣品是否合格?!逼髽I為了應對各類檢測,常常會設有兩個倉庫:大型倉庫用來給供貨商挑選,里面存有“非標”產品,小型倉庫專門存放“送檢”樣品。只要有檢驗報告,就可證明線纜質量沒問題,但這份報告并不難“搞定”。部分檢測機構違法出具虛假或者不實的檢驗檢測報告,甚至要求被檢對象簽訂戰略合作協議。
(四)招投標“低價中標”
在工程項目招投標中,很多招標方都只看重價格而忽略了合格產品應有的成本和價格,只追求低價,讓制造不合格產品的不法廠家有了可乘之機。因為電線電纜的原材料、水電人工、稅費這些固定成本是不可節省的,不法廠家做低價產品,只能從原材料和工藝方面進行偷工減料來避免虧本,送到工地就成了偷工減料的非標產品了 。
另一個情況是招投標利潤層層盤剝。大型建設項目招標一般都有層層轉包的現象,施工企業內部承包責任制的實施失控或越軌后導致以包代管,或允許企業以外的單位或個人承包經營,從而使得多家掛靠行為成為可能。在層層轉包中,業主原先承諾的利潤被一分再分,線纜作為所有采購材料和設備的一部分,處在這一利益鏈的底層,卻承擔全部責任。
曾有線纜銷售部人士說他之前參與過一個中標的工程,但經過層層轉包后,后給到不法線纜生產商的價格已經不足以購買合格產品的材料成本,再經過相關經手人和利益相關方的層層盤剝,不法線纜生產商后只能按照給到的錢來“定制”生產,客觀上造成了“逼良為娼”現象的產生。還有陪標、圍標和騙標等違規現象在線纜行業招投標活動中也較為嚴重。
(五)貼牌亂象
許多線纜廠沒有生產許可證和3C認證,卻生產著不符合國標的產品,并根據客戶的要求進行貼標、貼牌,偽造虛假合格證、檢測報告等。由于偽劣產品的用料差,線徑比國標小很多,這樣就能節省較多的生產成本,所以價格相對便宜。一般而言,非標電纜的利潤一般比國標電纜高10%以上,加上可以按照客戶需要定做,銷量非常大。
盡管非標電纜可以在五金門市進行查處,但由于假冒產品商標和地址都是假的,查到的問題線纜只能局限于當時查獲的,很難進行深挖而找到供貨生產源頭。無良廠家在“非標”劣質電纜生產過程中,有些特意不打任何標志,方便在銷售時直接打上客戶想要的*,無證無照違法生產情況比比皆是。這些企業和行為如果深挖下去,會發現許多*重點工程項目上亦很難幸免。
(六)商標、字號侵權
部分企業為了追求短期效益,“搭便車”等商標侵權、字號侵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頻頻發生。一些知名企業也成為商標侵權的重災區,企業為此付出大量的時間和人力成本區肅清市場,但是收效甚微,給知名企業和消費者帶來了巨大困擾和損失。
(七)偷梁換柱
線纜銷售門店通常會同時存放和銷售合格線纜與不合格線纜(如三無產品、偽劣產品)。
1.銷售不合格線纜時,通過不開具票據的方式逃避監管和法律責任。
2.在店內擺放不合格產品貨值低于五萬元,以此躲避嚴重的法律責任,行政處罰相比其獲利處罰力度較輕,不傷筋骨。
3.門店經銷商或代理商自行注冊線纜企業,自產自銷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低價產品(如非標或打折線纜)。
4.消費者在店內看到的是符合*標準的線纜產品,但送到手里的卻是肉眼不可辨、檢測很麻煩的“非標”產品。
(八)設計亂象
部分設計院參與主導的工程建設項目,由于某些利益原因,設計人員在電線電纜產品的選型和設計工作上出現嚴重的偏差,具體表現包括但不限于:
大量“非標”型號的產品出現在設計文件、招投標文件上,這些型號不僅沒有相關的標準或規范依據,甚至出現如產品特性和材料代號完全相悖的型號,是*標準、行業標準均不承認的型號產品。
部分“非標”型號是線纜生產制造商(或投標方)提供的任意英文字母的組成,目的是在招投標過程中形同虛設的所謂技術門檻或壁壘,惡意擾亂市場競爭環境,同時也為工程建設埋下質量隱患。